取消追加显示/隐藏
通过视口名称旁边▼启动
恢复显示进行
追加显示选择对象
、
隐藏选择对象
操作的视口。选择对象后启动命令,则仅恢复所选对象。
需恢复显示每个剪辑的设置时,使用
剪辑视口取消
。
参照
追加显示选择对象
隐藏选择对象
剪辑视口取消
操作方法
需在所选视口中恢复选择对象的追加显示及隐藏时
1
点击要恢复视口名称右侧的▼。
选择[剪辑]-[取消追加显示/隐藏]。
恢复视口显示。
需以对象为单位恢复选择对象的追加显示及隐藏时
1
选择对象。
2
点击恢复视口名称右侧的▼。
选择[剪辑]-[取消追加显示/隐藏]。
仅恢复显示所选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