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追加显示/隐藏通过视口名称旁边▼启动
恢复显示进行追加显示选择对象隐藏选择对象操作的视口。选择对象后启动命令,则仅恢复所选对象。
需恢复显示每个剪辑的设置时,使用剪辑视口取消
参照 追加显示选择对象 隐藏选择对象 剪辑视口取消
操作方法
需在所选视口中恢复选择对象的追加显示及隐藏时
1 点击要恢复视口名称右侧的▼。
选择[剪辑]-[取消追加显示/隐藏]。
恢复视口显示。
需以对象为单位恢复选择对象的追加显示及隐藏时
1 选择对象。
2 点击恢复视口名称右侧的▼。
选择[剪辑]-[取消追加显示/隐藏]。
仅恢复显示所选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