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尺寸标注
标注建筑信息。
在[设置]的[尺寸、名称标注]-[标注内容]中创建标注内容的组合,在标注时选择。 可单独修改标注内容。尺寸标注时,可作为模板追加至设置
编辑建筑后,标注文字自动更新。
选项卡上的[引出线][引出线(角度指定)][中间][线上][任意位置]命令在[作图方法]选项卡中也存在。
有打印显示文字的“显示”和显示但不打印的“虚拟显示”。
 参照  设置  尺寸标注内容修改  尺寸标注合并  尺寸标注位置对齐  尺寸标注分解
操作方法
需标注建筑尺寸时
1 点击选项卡中的[建筑]-[尺寸标注]。选择[中间],启动命令。
2 点击[内容]的?,选择[尺寸]。
3 选择[文字朝向]。
选择[平行于对象]后,可平行于对象标注文字。
选择[水平于图面]后,可总在相对于画面的水平方向标注文字。
选择[垂直于图面]后,可总在相对于画面的垂直方向标注文字。
4 指定[字体][尺寸]。
5 选择要标注文字的建筑。
在建筑中间标注文字。
6 以相同设置内容,在其他建筑中标注文字时,返回至5。
以不同的设置内容,在其他建筑中标注文字时,返回至2。
命令终止时,按Enter键或点击上下文菜单中的[确定(Enter)]。
需标注所选建筑时
1 选择要标注文字的建筑。
2 点击上下文菜单中的[尺寸标注],启动命令。
3 点击[内容]的?,选择模板。
4 在[作图方法]中选择任意位置。
5 选择[文字朝向]。
选择[平行于对象]后,可平行于对象标注文字。
选择[水平于图面]后,可总在相对于画面的水平方向标注文字。
选择[垂直于图面]后,可总在相对于画面的垂直方向标注文字。
6 指定[字体][尺寸]。
7 坐标指定要标注文字的位置。
标注文字,命令完成。
需在模板中追加字符串标注时
1 点击内容的[...]。
弹出[尺寸标注设置]对话框。
2 在输入栏中追加字符串。
也可追加项目。
3 点击[确定]。
需从已标注的文字中获取样式、引出线、装饰时
选择[文字样式]选项卡组群中的[选取器(样式、引出线、装饰)] ,选择要参照的文字。
样式、引出线、装饰适用于选项卡。
不需打印标注文字时
勾选[虚拟显示]。
需匹配视口比例修改文字大小时
点击[详细设置]。
切换成[其他]标签。选择[实际尺寸],点击[确定]。
需填充文字背景标注时
点击[详细设置]。
切换成[其他]标签。取消勾选[背景透明]。
需在已指定图层中绘制尺寸标注文字时
勾选图层面板左上方的复选框。 选择分项、图层后可在所选的图层中绘制尺寸标注文字。
需在平面视口中标注可视文字时
选择[平面视口通用]标注。
需修改高度基准楼层时
在[基准楼层]中选择高度基准楼层。使用与参照对象相同标高来表示时,选择“对象基准楼层”。
选项卡
图层
(在指定图层绘图) 勾选后,在所选分项的图层中绘制尺寸标注文字。 取消勾选后,在标注对象的图层中绘图。
分项 选择绘制图层的分项,选择适合用途的图层绘图。
图层 选择要绘制的图层。在下拉菜单中点击图层图标,可切换显示、解锁、打印、填充的ON/OFF。
创建图层 新追加图层。在图层绘制对话框中进行图层名称等必要设置。
图层选取器 获取所选对象的图层,在相同图层中绘图。
内容
(模板) 在[设置]的[尺寸、名称标注]-[标注内容]中选择模板。
... 编辑要绘制的模板内容。
基准楼层 选择高度基准楼层。标高为距所选楼层的相对表示。使用与对象相同楼层时,选择“对象基准楼层”。
设置 打开[设置]-[尺寸、名称标注]-[标注内容],修改内容。
作图方法
引出线 从指定位置引出标注文字。引出线的角度参照绘图辅助
引出线(角度指定) 按指定角度引出标注文字。
中间 在建筑中间标注文字。
线上 在建筑位置(相对于画面)的上下、左右标注文字。
任意位置 在指定位置标注文字。
箭头 使用[引出线][引出线(角度指定)]标注时,选择引出线前端的形状。
箭头大小 指定箭头的宽度、长度、直径。
引出位置 使用[引出线][引出线(角度指定)]标注时,选择引出线的引出位置。
引出角度 使用[引出线(角度指定)]标注时,指定引出线的角度。
多个标注 使用[引出线][引出线(角度指定)]标注时,勾选后,指定多个对象统一标注文字。
装饰 从下划线、框线、云形、圆形、圆形(直径指定)、圆角矩形、无装饰中选择装饰。已选择圆形(直径指定)时,指定圆形的直径。
固定位置 勾选后,即使移动链接地址,尺寸文字的位置仍固定。
文字朝向 选择[平行于对象]后,平行于对象标注文字。
选择[水平于图面]后,总在相对于画面的水平方向标注文字。
选择[垂直于图面]后,总在相对于画面的垂直方向标注文字。
假表示 勾选后,在不支持打印的“虚拟显示”中标注尺寸。
文字样式
字体 指定文字字体。
尺寸 指定文字大小。
宽度因子 100%时字体为标准尺寸。
详细设置 对文字尺寸进行详细设置。
选取器(样式、引出线、装饰) 可将图纸上的文字样式、引出线、装饰复制到选项卡。
? 选择文字的尺寸设置文件。
(左对齐) 字符串左对齐。
(居中) 字符串居中。
(右对齐) 字符串右对齐。
基准位置设置 指定文字的基准位置。
显示
颜色、线宽、线型 设置绘制对象的基本属性。“图层颜色”等以图层设置绘图时,该对象将“随层”,绘图后在图层管理中修改颜色、线型、线宽时,该图层内部的所有对象统一被修改。 通常在随层状态下绘图,但在“图层颜色”“图层线宽”“图层线型”以外的设置下绘图时,将变成特定的颜色、线宽、线型。改变后绘制的图形将不随层,所以在图层管理中即使颜色等做了修改也不会随层反映。
选取器中可从图纸上的对象获取颜色、线宽、线型。勾选[获取随层]后,已选对象若为随层,颜色、线宽、线型都会变为随层。取消勾选后,对象若为随层,将获取图层的颜色、线宽、线型。
利用[恢复]则颜色、线宽、线型全部变为随层。
视口通用/平面视口通用/视口专用 选择绘制对象的显示方法。
对象选择
  →说明
系统选择/路由选择的扩展 选择配管?风管路由中的1个对象,在其前后追加选择对象时使用。[系统选择]可选择指定管路系统内的相同用途。 “▼”可选择其他的路由选择功能。
选择模式
追加选择对象追加选择对象。ON时可以连续选择。鼠标光标显示+。OFF时为一次性选择。按住Ctrl键选择对象时将变为追加选择状态。
取消选取对象取消选取对象。ON时可以连续取消。鼠标光标显示-。按住Shift键选择对象时将变为取消选择状态。
组群选择
在组块对象同时选择与对象单体选择之间切换。ON时选择1个组块对象则组块内其他对象均被同时选择。按住Ctrl键同时按G键时,可切换ON/OFF。
选项还有更详细的对象选择辅助功能
坐标指定
  →说明
坐标修正 切换[间隔]长度和角度的有效/无效。图标ON时为有效。 绘图中按住Ctrl键可切换图标的ON/OFF。
间隔 [坐标修正]ON时,以绘制的线的长度、角度的间隔修正坐标。
捕捉点 端点、中点等有含义的坐标点称为“捕捉点”。ON时可以指定捕捉点,OFF时不能指定捕捉点。通常在ON的状态下运行。 [设置]的[坐标指定]-[捕捉点]通常可以选择有效的捕捉点。
选项 捕捉点的指定,通常反映了[设置]的[坐标指定]-[捕捉点]的设置,但绘图中可使用[选项]选择特定的捕捉点。在这种情况下选择的捕捉点,仅在随后的坐标指定中一次有效。
    
对话框 [尺寸标注设置]
(模板输入栏) 创建、编辑尺寸标注模板。直接输入文字或选择项目,点击[追加]按钮插入链接。 点击蓝色的链接文字后,可修改链接内容。
(项目) 插入所选项目的链接。
位数 在(项目)中显示标高等数值项目,选择要显示的位数。
单位 (在(项目)中显示标高等数值项目,选择显示单位。勾选后,在数值后显示mm、m。
符号 在(项目)中显示标高等数值项目,选择有无符号。勾选后,“+100”等正数也会显示+。取消勾选后,正数时只显示数值。 负数时,与是否勾选无关,都会显示-。
追加 将(项目)追加至(模板输入栏)。
追加设置 将在(模板输入栏)中追加的内容追加至[设置]-[尺寸、名称标注]-[标记内容]
覆盖设置 将在选项卡中选中的模板覆盖至(模板输入栏)的内容上。 但是,不覆盖[设置]-[尺寸、名称标注]-[标注内容]中设置的模板(淡蓝色)。
    
对话框 [详细]
对话框中指定的数值是基于基本比例的大小。
尺寸
字体 指定文字字体。
B 字体加粗。
I 字体倾斜。
尺寸 指定文字大小。
宽度因子 100%时字体为标准尺寸。
间隔 [行距]指定字符串的行距距离。[字间距]指定字符串中每个文字间的间隔距离。
边距 [上下]、[左右]指定从基准位置开始的距离。
读取尺寸设置文件 指定文字的尺寸设置文件。文字的尺寸设置文件参照[设置]中的[图形]-[文字大小]。
其他
纸张尺寸 以打印纸张显示的尺寸绘图。即使改变比例显示的大小仍不变。
实际尺寸 以指定的比例为基准尺寸绘图。显示大小随比例改变。
选择“当前操作视口”,则以操作视口的比例为基准尺寸绘图。
背景透明 勾选后,与其他对象重叠显示。
提示
建筑尺寸标注项目
模板名 说明
名称 在对象上显示,与工具选项中的第一行内容相同。
例:梁600×1200H
图层 输入要标注对象所属的图层名。
尺寸 输入属性中显示的[尺寸(附带样式)]内容。
例:600×600×4000H、180H
基准楼层 输入基准楼层名称。
标高 输入从基准楼层计的标高。勾选[单位],标高后带mm,勾选[符号],即使是正数标高,文字前也会带“+”。
顶部标高 输入从基准楼层计的顶部标高。
底部标高 输入从基准楼层计的底部标高。
标高[m] 以米为单位输入从基准楼层计的标高。勾选[单位],标高后带mm,勾选[符号],即使是正数标高,文字前也会带“+”。小数点后指定位数不足时以0补位。
顶部标高[m] 以米为单位输入从基准楼层计的顶部标高。小数点后指定位数不足时以0补位。
底部标高[m] 以米为单位输入从基准楼层计的底部标高。小数点后指定位数不足时以0补位。
关于标注至侧视图
侧视图中以视口专用标注尺寸文字时,带引出线时标注为视口通用,除此之外在当前视口中标注为视口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