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标注
标注文字。已输入的文字内容作为字符串成为一个对象。
不输入文字而指定坐标时,可在指定位置中输入文字。
操作方法
需标注文字时
1
点击选项卡中的[图形]-[文字]
,启动命令。
也可从上下文菜单中的[文字]启动。
2
输入要标注的文字。
在图纸上虚拟显示已输入的文字。
换行时,按Ctrl+Enter键。
需扩大输入的内容栏时,点击[输入栏放大]

。
3
选择[字体][尺寸]。
4
选择[装饰]。
5
选择或输入[角度]。
6
坐标指定要标注的文字位置。
确定文字。
7
需标注相同文字时,返回至6。
需标注不同文字时,返回至2。
命令终止时,按Enter键或点击上下文菜单中的[确定(Enter)]。
(文字输入栏)为空白的状态下指定绘制位置。箭头时,指定引出位置和文字位置。折线时,指定顶点后按Enter键或点击上下文菜单中的[确定(Enter)]。
1
点击选项卡中的[图形]-[文字]
,启动命令。
也可从上下文菜单中的[文字]启动。
2
从[内容]选项卡组群右下侧的?中选择[插入链接]
。
3
选择对象。
4
在[属性选择]对话框中,点击图纸上要变成文字的值,点击[确定]。
在内容中显示要绘制的文字。
选择无数值的属性时,在"{}"中显示含有属性名称的文字。(例){备考}
其前后可追加普通文字。
5
坐标指定要标注文字的位置。
确定文字。
指定无值属性的位置,在"{}"中显示含有属性名称的文字,但是在打印、输出至DXF时则成为空白文字。
另外,在"{}"中含有属性名称的文字,如果是作为图纸空间对象绘制,则只在图纸中显示。如果是作为模型对象绘制,则只在模型中显示。
6
需标注相同文字时,返回至5。
需标注其他文字时,返回至2。
命令终止时,按Enter键或点击上下文菜单中的[确定(Enter)]。
如果改变对象属性(尺寸等),文字也会自动改变。
需绘制和工程、图纸的属性链接的文字,作为图纸登录用时图?の登录用に物件や图面のプロパティとリンクした文字を作图するには
1
在
状态栏的
选择“图纸”。
2
点击选项卡中的[图形]-[文字],启动命令。
还可以从上下文菜单中的[文字]启动。
3
图层设为[通用]-[图?]。
4
从[内容]选项卡组群的右下角的?选择?[图纸属性]
。
5
在[属性选择]对话框中,点击图纸上的文字值,点击[确定]。
内容中显示要标注的文字。
选择无数值的属性时,"{}"中显示含有属性名称的文字。(例){注释}
其前后壳追加普通文字。
6
坐标指定文字标注位置。
确定文字。
指定无数值属性的位置,"{}"中将显示含有属性名称的文字,打印、输出至DXF时,则变成空白文字。
另外,"{}"中含有属性名称的文字,如果作为图纸对象绘制的,则只在图纸中显示,如果是作为模型对象绘制的,则只在模型中显示。
7
需标注相同文字时,返回至6。
需标注其他文字时,返回至4。
命令终止时,按Enter键或点击上下文菜单中的[确定(Enter)]。
对象属性(图纸名称等)改变时,文字也将自动修改。
需登录为图框时图?に登录するには执行
登录图框图?の登录。
从[内容]选项卡组群右下侧的?中选择[选取器]

,选择要参照的文字。
字符串适用于(文字输入栏)。
选择[文字式样]选项卡组群中的[选取器(式样、引出线、装饰)]

,选择要参照的文字。
式样、引出线、装饰适用于选项卡。
从[文字式样]选项卡组群的

?中选择[选取器(项目指定)]

,选择要参照的文字。
式样适用于[文字式样]选项卡组群。
点击[文字基准位置],点击要设为基准的位置。
还可以从上下文菜单中的[基准位置]修改。
勾选[箭头/折线]。
输入文字后,继续坐标指定引出位置、文字位置。选择折线需确定文字位置时,按Enter键或点击上下文菜单中的[确定(Enter)]。
点击[颜色、线宽、线型]。在[显示]对话框中选择[颜色],点击[确定]。
选项卡
图层
分项/组群
对要绘制图层的
分项及
组群进行选择。与绘图用途相对应进行选择。
图层
选择要绘制的图层。下级菜单中,可点击图层的图标来切换显示/锁定/打印/填充的ON/OFF。
新建图层
新建图层时,在
图层绘制对话框中进行图层名称等必要设置。
图层选取器
获取已选对象的图层,在相同图层中绘图。
内容
(文字输入栏)
输入要标注的文字。按Ctrl+Enter键换行。
点击?后,最多显示20件历史记录。点击文字右侧的销钉后,不删除保留记录。
(输入栏放大)
放大文字输入栏。扩大时可按Enter键换行。输入后,点击[关闭]。
选取器
将图纸上的文字内容复制至(文字输入栏)。
插入链接
插入所指定对象的属性内容。已插入对象的属性内容改变时,文字也将自动修改。
图纸属性
插入所指定的工程、图纸的属性内容。已插入对象的属性内容改变时,文字也将自动修改。
文字样式
字体
指定文字字体。
尺寸
指定文字尺寸。
宽度因子
100%时字体为标准尺寸。
选取器(样式、引出线、装饰)可将图纸上的文字样式、引出线、装饰复制到选项卡。
选取器(项目指定)可将图纸上的文字内容和属性复制到选项卡。
?
选择文字的尺寸设置文件。
角度
指定字符串的显示角度。
(横向)
将字符串设为横向。
(竖向)
将字符串设为竖向。
(左对齐)
将字符串左对齐。
(居中)
将字符串居中。
(右对齐)
将字符串右对齐。
文字の基准位置
文字の基准位置を指定します。
引出线与装饰
箭头/折线
勾选后,可标注带引出线的文字。指定箭头形状。
?
指定箭头的宽度、长度、直径。
装饰
从下划线、框线、云线、圆、圆(直径指定)、圆角矩形、无装饰中选择装饰。选择圆(直径指定)时,指定圆的直径。
显示
颜色、线宽、线型
设置绘制对象的基本属性。“图层颜色”等以图层设置绘图时,该对象将“随层”,绘图后在
图层管理中修改颜色、线型、线宽时,该图层内部的所有对象统一被修改。
通常在随层状态下绘图,但在“图层颜色”“图层线宽”“图层线型”以外的设置下绘图时,将变成特定的颜色、线宽、线型。改变后绘制的图形将不随层,所以在图层管理中即使颜色等做了修改也不会随层反映。
选取器

中可从图纸上的对象获取颜色、线宽、线型。勾选[获取随层]后,已选对象若为随层,颜色、线宽、线型都会变为随层。取消勾选后,对象若为随层,将获取图层的颜色、线宽、线型。
利用[恢复]则颜色、线宽、线型全部变为随层。
视口通用/平面视口通用/视口专用
选择绘制对象的显示方法。
- “视口通用”在全部视口中显示。
- “平面视口通用”在全部平面视口中显示。
- “视口专用”仅在已绘制的视口中显示。
坐标指定

→说明
坐标修正

切换[间隔]长度和角度的有效/无效。图标ON时为有效。
绘图中按住Ctrl键可切换图标的ON/OFF。
间隔

[坐标修正]ON时,以绘制的线的长度、角度的间隔修正坐标。
捕捉点

端点、中点等有含义的坐标点称为“捕捉点”。ON时可以指定捕捉点,OFF时不能指定捕捉点。通常在ON的状态下运行。
[设置]的[坐标指定]-
[捕捉点]通常可以选择有效的捕捉点。
选项
捕捉点的指定,通常反映了[设置]的[坐标指定]-
[捕捉点]的设置,但绘图中可使用[选项]选择特定的捕捉点。在这种情况下选择的捕捉点,仅在随后的坐标指定中一次有效。
对话框 [详细]
字体
指定文字字体。
B
字体加粗。
I
字体倾斜。
尺寸
指定文字大小。
宽度因子
100%时字体为标准尺寸。
间距
[行距]指定字符串的行间距离。[字间距]指定字符串中每个文字间的间隔距离。
边距
[上下]、[左右]指定从基准位置开始的距离。
读取尺寸设置文件
选择文字的尺寸设置文件。文字的尺寸设置文件参照[设置]中的[图形]-[
文字尺寸]。
纸张尺寸
以打印纸张显示的尺寸绘图。即使改变比例显示的大小仍不变。
实际尺寸
以指定的比例为基准尺寸绘图。显示大小随比例改变。
选择“当前操作视口”,则以操作视口的比例为基准尺寸绘图。
正面固定
勾选后,与视口方向无关总正面显示文字。
背景透明
勾选后,与其他对象重叠显示。
文字输入文本框
文字标注、编辑命令中显示在画面上的输入栏,可利用Ctrl+Enter换行。
编辑时,如果是一行,文字将变成被选状态,可立即替换成其他文字。
另外,输入栏设有最大大小。(横30文字、纵15行)
编辑长文时,移动光标时可见隐藏部分,长文时,建议使用选项卡的“输入栏放大”。
提示
装饰圆和圆(直径指定)的区别
装饰圆的直径要适应输入字符串长度。圆(直径指定)与字符串无关,指定圆的直径。在圆心布置字符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