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窗口(视点指定)
在图纸上指定视点显示CG窗口。视点位置指定对象,以该对象为中心指定视点角度。把视点高度作为对象高度,以对象为中心的箭头,决定平面方向的视点,在[角度]中指定高度方向的角度。
例如,仰视指定90度角就可以从正下方仰视,俯视指定90度角就可以从正上方俯视。
CG窗口显示后的画面操作与
CG窗口
相同。
参照
CG(概要)
CG窗口
显示CG视点
操作方法
需从指定位置仰视对象显示CG时
1
点击选项卡中的[开始]-[视点指定],启动命令。
2
选择[仰视]。
3
在[角度]中选择或输入高度方向的视点角度。
4
选择作为要显示CG的中心对象。
5
以箭头显示平面方向的视点角度和距离。
6
坐标指定视点。
弹出CG窗口,命令完成。
需从指定位置仰视所选对象显示CG时
1
选择作为要显示CG的中心对象。
2
选择上下文菜单中的[CG窗口(视点指定)],启动命令。
3
选择[仰视]。
4
在[角度]中选择或输入高度方向的视点角度。
5
以箭头显示平面方向的视点角度和距离。
6
坐标指定视点。
弹出CG窗口,命令完成。
需在操作中的视口范围内从指定位置显示CG时
勾选 [在当前视口进行CG显示]。
选项卡
视点方向
选择仰视、俯视
选择视点高度的朝向。
角度
选择或输入高度方向的视线角度数值。
在当前视口进行CG显示
在CG中显示当前视口显示的对象。
对象选择
→说明
系统选择/路由选择的扩展
选择配管?风管路由中的1个对象,在其前后追加选择对象时使用。[系统选择]可选择指定管路系统内的相同用途。 “▼”可选择其他的路由选择功能。
选择模式
追加选择对象追加选择对象
。ON时可以连续选择。鼠标光标显示+。OFF时为一次性选择。按住Ctrl键选择对象时将变为追加选择状态。
取消选取对象取消选取对象
。ON时可以连续取消。鼠标光标显示-。按住Shift键选择对象时将变为取消选择状态。
组群选择
在组块对象同时选择与对象单体选择之间切换。ON时选择1个组块对象则组块内其他对象均被同时选择。按住
Ctrl键同时按G键时,可切换ON/OFF。
选项
还有更详细的对象选择辅助功能
。
→详细说明
坐标指定
→说明
坐标修正
切换[间隔]长度和角度的有效/无效。图标ON时为有效。 绘图中按住Ctrl键可切换图标的ON/OFF。
间隔
[坐标修正]ON时,以绘制的线的长度、角度的间隔修正坐标。
捕捉点
端点、中点等有含义的坐标点称为“捕捉点”。ON时可以指定捕捉点,OFF时不能指定捕捉点。通常在ON的状态下运行。 [设置]的[坐标指定]-
[捕捉点]
通常可以选择有效的捕捉点。
选项
捕捉点的指定,通常反映了[设置]的[坐标指定]-
[捕捉点]
的设置,但绘图中可使用[选项]选择特定的捕捉点。在这种情况下选择的捕捉点,仅在随后的坐标指定中一次有效。
→详细说明